【青進協X社諮會】王莞勛:完善階梯房屋滿足居住需求


特區政府為有效解決居民房屋訴求,就有關部門早前公佈了《澳門特別行政區居住用途房屋政策研究》,盡可能滿足社會不同階層的居民安居需要,且透過科學、系統性分析居民不同經濟能力而提出構建“五層房屋階梯”的施政理念。

較為普及的社會房屋與經濟房屋屬第一、二階梯,而夾心房屋、長者公寓及私人樓宇屬第三、四、五房屋階梯,值得指出的是,該政策的出台得到有效推進並涵蓋了居民居住需求。

日前當局以批示形式下調經屋申請收入上限與資產淨值上限,導致部分原符合資格的申請者排除在資格範圍外,從而被剝奪了經屋“上樓”資格,故多數申請者便寄望於“夾屋”上。

  為此,本人提出以下建議:

  1. 建議當局承接“社屋”的恆常化經驗,並在穩定“經屋”供應的前提下落實“經屋”恆常申請,求真務實完善“五層房屋階梯”的施政方針。

  2. 鑒於當局以批示形式下調經屋申請收入上限和資產淨值上限,導致部分“經屋”申請家團無法“上樓”轉而申請“夾屋”,建議當局盡快公佈“夾屋”相關資訊,廣納社情民意,在滿足“夾屋”申請階層需求同時更合理運用公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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