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當地外交部因應世界各國逐漸重啟經濟活動與國際交流調整外籍人士赴台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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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鑒於世界各國逐步解封,並陸續重啟經濟活動與國際人員交流,為激發國家經濟動力,並重建國人正常生活環境,台灣當地外交部依照台灣當地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決議及所定標準,逐步調整外籍人士赴台規範。自本年6月29日起,外籍人士除觀光(包含一般社會訪問)外,因其他事由欲赴台者,得備妥相關應備文件,向台灣當地外交部駐外館處申請特別入境許可;但學生、研習中文等就學相關事由的赴台申請,將按台灣當地教育部所定開放程期受理。

        此外,除外交公務、移工、學生等原已由台灣當地外交部、勞動部及教育部等部會納入專案管理對象,屬防疫風險可控者,以及人道緊急協助個案或隨船入境船員等取得核酸檢驗報告確有困難者外,其餘各類外籍人士,入境時一律須檢附登機前3天內的COVID-19核酸檢驗陰性報告,且入境後均須居家檢疫14天。以上規範將視疫情變化隨時調整公告。

        目前對外籍人士實施的入境管制措施,是針對「赴台事由」進行限制,並無取消各國國民原本的簽證待遇。擬以免簽證或落地簽證方式赴台的外籍人士,仍須視各航空公司於疫情期間所訂的登機規定及政策。另抵台時必須檢附相關佐證文件,由台灣當地移民署國境人員查驗認定是否准予入境。

        有關因應COVID-19疫情外籍人士入境管制措施,歡迎隨時參閱台灣當地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網頁專區(https://www.boca.gov.tw/cp-56-5078-41ac3-1.html)及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網頁(https://www.cdc.gov.tw/)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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